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01 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暂不作硬性要求。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02《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西安工商委员会、陕西省学生联合会领导和共青团西安工商学院委员会具体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陕西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第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
(二)做好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事务管理和发展建设,维护学校利益和同学正当权益;
(三)聚焦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和权益维护等需求,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致力于民主与科技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联系,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完善“校-院-班”三级联动工作格局,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对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六)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形式的培训,着力提升学生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素养和领导力,积极创造条件团结、引导广大同学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素养;
(七)发展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与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交流和友好合作,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
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取得西安工商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限性别、年龄、民族,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经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常任代表或委员候选人由各院(系)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院(系);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常设机构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院(系)数量的2倍。
第十三条
代表产生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受到学生的信任和拥护;
(四)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五)西安工商学院在籍本、专科生。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学生会会员、学生会主席团;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六)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力。
第四章 主席团
第十五条
由学生会委员会推选产生的主席团是学生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由5名同学组成。主席团采取主席轮值制,春秋学期各设执行主席1名,根据工作需要夏季学期学生会工作由春季或秋季执行主席负责。
第十六条
主席团的职权
(一)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
(二)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三)对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选举有建议权;
(四)召开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
第五章 工作部门
第十七条
各工作部门是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
第十八条
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工作部门不超过5个,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十九条
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按照品学兼优的条件和公开、公正的原则,由主席团组织选拔确定。
第六章 学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条
本会基层组织包括各院系学生会及下属各班级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各院系学生会接受学生会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接受校团委指导,相对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可以对各基层学生会组织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并统筹、协调全校各基层学生会组织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基层学生会组织有权监督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基层学生会组织有义务执行本会决议,并应向学生会报告工作、接受检查和配合学生会工作,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应当按时出席主席联席会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执行。
03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04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05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关于召开西安工商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学生会主席团拟由5名成员组成,执行主席1人,轮值主席4人面向全体在校生进行公开选拔,通过公开招募、推荐、自荐等方式,经过演讲、面试等审核程序,由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开展相关面试工作产生10名正式候选人于学生代表大会上无记名投票40%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共5名成员。
本次选举依照以下办法具体实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形成《西安工商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候选人提名人选选举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选举办法”)。
第二条 实行该选举办法旨在遴选优秀的学生会主席候选人担任学生会主席,更有效地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引领,做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同时,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学生会更好地服务本校学生。
第三条 选举办法对象为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候选人。
第四条 选举办法程序:
(一)选举前,应已递交个人材料。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现场公开选举结果。候选人员选举结果在代表大会上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组织的监督。
第五条 遴选学生会主席应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有较强的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心理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沟通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符合申报的具体岗位要求;
3、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形成强大号召力和影响力,团结和带领同学做好各项工作。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具备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具有奉献精神,严于律己,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对校学生会工作有一定熟悉度,对校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及定位有较深理解,在工作上积极主动、乐于奉献,有强烈的集体感和责任感、有民主的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5、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前30%
第六条 本办法由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全权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6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议以外有被选举权的本科生当选有效。选举组织工作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实行差额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四、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经由学院团组织推荐,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此基础上,提交学生代表大会正式选举。
五、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指定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5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建议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名,交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长提名指定。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六、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本次大会应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张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应选人数,选票有效;多于规定的应选人数,选票作废。
七、会议共设正式选举选票箱2个,投票时,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八、因病或外出不能参加选举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作缺席处理。
九、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位有选举权的学生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〇”;投不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选票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〇”;投弃权票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方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当选的条件:进行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十一、正式选举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开箱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席团,由大会主席团宣布选举是否有效。经计票后,由大会主席团公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整个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指导下进行,如果选举中遇到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会议现场照片:
开幕式
主持人陈博同志
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杨书记在讲话中对新一届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提三点要求:一是要厚植理想信念,将青年学生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二是要主动担当作为,将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作为立会之本。三是要激发组织活力,将学生会组织改革走深、走实。希望学生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凝聚改革共识,推动从严治会常态化、规范化,把学生会组织建设成为让党放心、师生满意、社会认可、朝气蓬勃的先进学生组织!
陕西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王培钦代表省学联,对我校学代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问候。他分享了学生会工作心得:一是强化政治认同,保持奋发姿态;二是坚持服务同学,牢记改革方向;三是聚焦陕西定位,投身报国实践。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会兰思达作为兄弟高校代表发言,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与问候。他表示,两校学生会向来合作友好,此次大会之际,西安交通大学学生会愿进一步加深合作,携手为实现百年奋斗目标、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张同宝同志做《西安工商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报告中,回顾了第三届学生会工作取得的成绩,也对未来工作思路,努力方向提出了建议。并强调学生会要秉持服务精神,围绕思想导向、组织优化、同学服务等方面积极作为。
董静雯同志做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介绍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
西安工商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竞选发言
总计票人公布计票结果
程校长就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全校各级学生会组织以及其全体成员提出了希望:
一是把稳青春之舵,坚定信念,砥砺前行。要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断激发出“逐梦奋斗青春、担当强国重任”的学习热情和前进动力,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涌流出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
二是展现青春之为,根植学生,服务同学。希望新一届学生会的成员们秉持服务同学的宗旨,不断提升学生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始终把为广大同学服务、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根本目标,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建设和发展,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贡献青年智慧。
三是高扬青春之帆,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我们期待学生会能够在各个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成为连接学校与学生的坚实桥梁。同时也希望学生会的同学们也能够走出校园,参与更多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时代各有不同,青春一脉相承。”本次大会圆满结束,大会选举产生了西安工商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常任代表成员。
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人文学院:贺乐
经济与管理学院:磨兴宇
机电工程学院:李煜
信息工程学院:谭婷媛
艺术与传媒学院:贾响
第四次学代会常任代表成员名单:
经济与管理学院:付龙洋
机电工程学院:马圆
机电工程学院:梁宇鸿
艺术与传媒学院:李毅
信息工程学院:曹路婕
人文学院:李晓艳
新一届当选学生会执行主席磨兴宇:未来,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的学生干部们将始终秉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于行动中增强业务水平与品德修养,会持续接力、大胆探索、齐心协力,更出色地代表和服务全体同学,用热血和拼搏持续谱写新征程中青少年逐梦前行的崭新篇章!
08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办联发〔2017〕9号)和《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的反映同学的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的意愿。
二、名额分配
1、各学院学生代表覆盖所有年级,人员组成结构为:班级学生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其中主要学生干部代表(指的是校、院两级学生干部)比例不得超过40%;其中少数民族学生代表约占1%;
2、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依照各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正式代表总人数148人约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由本专科生代表组成,其中普通学生代表占比为60%,学生干部代表占比40%。代表名额的分配,拟按照上述比例,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具体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
3、各二级学院同时选举推荐西安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2名,经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后,提名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
表1:西安工商学院第四届“学代会”参会学生代表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
三、代表产生程序
1、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名人选均须经班级选举推荐、二级学院分会讨论酝酿,并提交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所有选举会议的参会代表均须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且候选人票数过半方可提名;
2、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报大会筹备委员会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须在学院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确定代表资格。
四、代表团组成及团长的产生
1、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本次学生代表大会设代表团5个,具体分团情况见表2。
2、各代表团正、副团长由代表团推举产生,名单报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确认。
表2:各学院代表分团情况一览表
09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落实学校团委协助学校党委全面加强对学生会及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我校学生会组织引领力、服务力、战斗力。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目的意义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了全面从严治会,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强化自己的职责观念,促进领导干部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二、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全校各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考核原则
述职评议考核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广大同学参与群众评议,让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晒成效、找差距。
四、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一)端正政治思想。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践行共青团工作的初心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强化道德品行建设。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同心同德迈向前进,高举理想信念的旗帜。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脚踏实地,不尚空谈,重在行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唱响主旋律中提振精气神。要繁荣校园文化,引导同学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厚滋养,从革命文化中传承红色基因,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积蓄精神力量,进而拓宽同学们的视野,培养跨世纪人才。
(三)聚焦主责主业。
首先要将学习作为主要任务,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带头学好专业知识,努力奋斗,勤奋学习,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加强思想道德素质,遵守校纪校规,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等,引导广大同学在弘扬真善美中传递正能量。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不应该出现挂科,旷课等现象,应为同学们提供一个榜样。
(四)注重工作成效。
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要将同学校园生活需求,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帮助同学阳光健康成长,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我们的服务就在身边,更好地服务于青年大学生成人成才。
(五)严抓纪律作风。
学习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加强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建设,着力解决精神不振,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纪律观念不强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学生会干部队伍,树立新方法、新理念的工作目标,形成务实重行、想事干事、高效运转、规范有序的学生会工作氛围,为全面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安排提供有力的保障。重点围绕以上5个方面内容,认真总结一年的组织工作,贯彻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标准,汇报工作执行成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明确下一年度组织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
一、述职评议考核方法
工作述职每年度进行一次,一般采用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进行。
书面评议:述职人需提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从学生会工作理念、指导思想、履职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展开,应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
会议述职:述职人向述职评议大会现场述职汇报,现场述职要密切结合学生会职能定位,应重点突出、总结成效、找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二、述职评议考核程序
(一)书面总结。
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
(二)述职汇报。
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
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学生会负责,综合运营部参照本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10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注: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qxzsxxl@163.com.
图文来源丨共青团西安工商学院委员会
编辑丨康凯
校对丨杜心如
审核丨李璧茜